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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cessful Cases

代理案例

案例已经过必要脱敏,仅用于说明办案类型与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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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获赔案例

本案系丁某1、丁某2因亲属丁某遭遇交通事故身亡,起诉肇事方缪某及承保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张霞律师作为原告方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无证据证明行人丁某存在过错,机动车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结合死亡参与度鉴定意见,认定原告合理损失共计19万余元。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110702.66元,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原告81337.75元,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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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垫付费用可一并主张返还

本案由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张霞律师代理被告唐某出庭应诉,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冯某各项损失合计111995.41元,同时支持了我方要求原告冯某返还唐某20000元垫付款的主张,驳回了保险公司扣除10%非医保用药的请求,裁判结果符合我方当事人预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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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主张扣除非医保用药的裁判结果

张霞律师代理原告仇某处理本案,针对保险公司提出扣除10%非医保用药的抗辩,提出保险公司未就非医保用药范围及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义务完成举证责任,该代理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法院判令人寿财险某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合计赔偿原告74878.01元,张某承担10%的损失4862.94元,因张某已超额垫付,原告返还张某17537.06元,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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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主张感情破裂,证据不足会怎样?

本案是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纠纷,原告起诉要求离婚,因主张夫妻感情破裂证据不足,法院最终判决不准予离婚,案号为(2013)东民初字第18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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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抚养权归长期抚养孩子一方

本案经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最终支持了张霞律师代理的被告一方的诉求,判决准予原告曹某与被告陈某甲离婚,婚生子陈某乙随被告陈某甲共同生活,原告曹某自2016年3月起每月给付婚生子生活费600元,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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